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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最新通知!

转自:合肥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持续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6月起我中心组织法规处、归集处、业务服务处、综合平台处、信息处等处室认真研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多次调研相关部门,在借鉴其他城市中心的成功经验后,草拟了《通知》,2024年6月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在中心官网“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栏公开征求意见。

四、工作目标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五、主要内容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创新举措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本地户籍缴存人也可按离职封存满半年政策提取公积金。

七、保障措施

(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皖事通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通过各网点线下办理。

八、下一步工作

《通知》自2024年7月6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咨询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

联系人:李运才

联系方式:0551-6267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