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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区管干部任职前公示

转自:上观新闻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志明,男,汉族,1987年1月出生,研究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拟任区级群团正处职。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7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虹口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虹口)、25657416(传真);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86)。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5日

编辑:顾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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