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52岁男子不到一个月为女主播刷九千多元礼物,想见面却被拉黑
从短视频直播间开始,再到微信的频频聊天,一位“完美”的结婚对象,最终换来的却是拉黑删除。
“我一直在呼市工作,前段时间认识一名女主播,期间为了要到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陆续在她直播间刷了九千多元的礼物。本以为这样就能见面,但是最后也没见到,钱也没还。”呼和浩特市的张旭强(化名)无奈地说。
张旭强说,他今年52岁了,一直未婚,自己和家人都为迟迟未到的缘分而心焦。今年初,他在一短视频平台注册账号,无意间刷到了一名情感主播,便进入直播间关注了主播。他认为主播是适合结婚的对象,便开始尝试着和主播聊天互动。

张旭强说,其实当时自己对这些主播并不是很信任,特别是网络还隔着一层“纱”,自己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否真心。但是对方对自己比较热情,并且很聊得来,这让自己感觉恋爱了一样。后来他还加到的女主播的微信。
“4月3日是我们加微信的第一天,当天我就提出想和她见面。但是她却以直播没时间以及刷礼物才能见面等理由一直推脱。我为了和她早日见面就给她刷了很多礼物,后期我还和她要电话号,她却说现在没人打电话,都是微信沟通,并不断诱导我刷礼物。最终我们也没有见面。”张旭强说。
就这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张旭强给这位女主播刷了九千多元的礼物。但后来,女主播却将他拉黑了。
张旭强告诉记者:“后来她还换了不同的账号直播,并且把我拉黑,无法进入她的直播间。后续聊的过程中我发现,她的微信号也注销了。”
因为对方迟迟不见面,张旭强便提出让对方退还刷礼物的钱。记者从张旭强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看到,该女直播曾让张旭强发收款码进行转账退款,但张旭强回复对方需在聊天窗口转账。至于为何不发收款码接收退款,张旭强称他害怕被骗。

6月4日,记者联系到短视频平台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平台针对成年人,已经送出去的礼物平台是不支持退款的,后续在送礼物前应谨慎考虑后再进行操作,如果是发生了财产损失需要追回,建议联系所在地警方。”
6月22日,记者尝试通过张旭强提供的女主播短视频账号联系该女主播,但由于该女主播设置了只有与她互相关注的人才能私信,所以没有取得联系。
就此事,记者咨询到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律师,苗律师表示:“在法律上,直播间刷礼物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即当事人自愿将礼物赠送给主播。然而,如果当事人认为女主播存在欺诈、胁迫或诱导等不正当手段,导致其在不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了刷礼物的行为,那么可能涉及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建议张旭强通过收集证据,保存聊天和打赏记录,并向短视频平台投诉,让平台介入调查。也可以走法律途径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追回损失。或者向警方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
责编:赵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