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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确保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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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雷卉)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法律监督十佳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台湾地区在矫人员李某申请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案入选。

台湾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是厦门某公司董事长,此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在缓刑考验期满前一个多月,李某在外地开的分公司严重亏损,李某为此倍感焦虑。

“如果分公司不能及时止损,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将影响总公司整体规划和发展预期。”李某向海沧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申请外出,拜访客户并对分公司进行整顿。收到李某的申请后,该局提请海沧区检察院监督。为准确适用法律,保障台湾地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开展生产经营与接受社区矫正监管“两不误”,该院立即与社区矫正管理部门沟通联系,调查核实其跨区域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同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行政监管部门代表、台胞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参加。

“李某在矫期间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两次受到表扬,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形,还表达了要回报社会的意愿。”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李某跨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当性、合法性、危险性、急迫性”听取各方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调整分公司组织架构和产品生产线属于企业重大事项,事关总公司发展,李某确有必要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综合听证意见后,该院建议社区矫正管理部门优化请销假审批流程,同意李某外出活动申请,并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社区矫正管理部门批准李某的外出请假申请后,通过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动态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请假手续很快获批,李某立即赶到分公司进行整顿,重新制定企业经营目标,调整组织架构和产品生产线,拿出快速落地的具体措施,扭转分公司亏损状况。“为了给我们企业纾难解困,检察机关采取刚柔相济、法理情相融的履职方式,让我感到既贴心又暖心。”处理好分公司事务后,李某如期返回厦门。

据了解,为给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松绑,2023年12月,海沧区检察院本着于事简便、于法周严、于情合理的原则,与海沧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共同制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销假审批流程、监管措施和检察监督等进行规范。截至今年5月底,海沧区已有52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获批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一人出现脱管、漏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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