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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12条措施”,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质量管理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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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掌上长沙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排水管网,可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下水道”,其建设管理关乎一座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是典型的“里子工程”。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网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2条措施”),从设计规划、管网接驳、建设选材、工艺优化、强化审图、验收把关、监督管理等12个方面提出要求,以全面提高排水管网建设质量。

加强规划复核,重点审查上下游管网及小区庭院管道接驳设计

管网埋在哪里、走势走向如何,有没有漏接、破损、堵塞等情况,这些可不能是笔糊涂账。“12条措施”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在排水实施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指导下,科学合理编制设计方案,同时设计要加强排水实施规划等上位相关规划的分析、复核工作。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充分调查市政道路及沿线小区(单位)排水现状,加强上游接口和下游排水出路的复核,合理统筹管网衔接设计。特别是要根据两厢规划用地性质,在道路红线外侧沿道路方向合理设置排水预留井。新建、改扩建市政排水管网,要摸清两厢排水接口情况,搜集两厢排水设计图纸,做好排水接口衔接设计。

“12条措施”明确,要做好雨污分流,规范小区庭院接驳,新建房屋建筑庭院排水设计应全面执行雨污分流,进一步落实与市政管网的接驳设计,明确室外排水管网以及接入的市政雨水井、污水井的坐标、标高、坡度及道路标高等基本参数,按照应分尽分的原则,科学设置并确保庭院雨、污水管分别接入相应市政雨水、污水管网。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突出审查要点,重点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规划执行情况、雨污分流、窨井盖、管道材质和管道接驳等内容,提高管网审图质量。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设计技术交底。

深化科技成果应用,禁用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和砖砌污水检查井

地下排水管网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近年来逐步被国家重视。“12条措施”特别提出,鼓励选用新材料、使用新工艺,提升智慧水平,强化质量把关。

其中明确,鼓励结合项目实际,推广科技成果在水管材施工中的应用;在排水管网设计施工中禁止使用污水检查井砖砌工艺,推广使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等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开展BIM正向设计,充分应用BIM技术重点解决管线接驳等综合优化以及后期运营等问题,实现“图模一致,一模到底”。

加强施工监管,采取染色检查方式验证管道接驳准确性

作为城市的“里子”,地下排水管网务必要建好、交付好,这是后期管理运维的基础。“12条措施”明确提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抓实关键要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严控管材施工质量,建立健全排水管材进场质量复验抽检制度,复验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排水管材应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排水管网工程的质量监督,增加抽查抽检频次,加强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还应完善验收程序,严把管网交付标准。其中,建设单位要依法组织对排水管网工程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验收环节严格执行闭水试验。新建排水管道鼓励采用排水管道染色检查方式验证接驳准确性,鼓励开展闭路电视检测、水下光束扫描等检测手段。城市建成区内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新建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移交排水运维单位。

排水管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现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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