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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抵押房产、挪用1360万元公款也要炒股,不仅亏损还被提起公诉

转自:上观新闻

过去的12年间,朱某某都是一家公司唯一一位财务,深受公司老板信任。她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和这份信任,先后侵占公司1360余万元用于炒股及购房。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某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13日,龚女士来到上海市青浦区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公司内财务职务侵占了1000余万元。今年2月4日,公安分局将该案立为职务侵占案进行侦查。2月5日傍晚,公司财务朱某某在自己姐姐的规劝和陪同下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

龚女士的母亲十多年前在青浦区创建一家公司,随后陆续又开设另外三家公司,但均无实体业务,主要服务于第一家公司。朱某某于2010年5月加入第一家公司,实际担任这四家公司的财务。由于工作表现良好且与龚女士的母亲关系融洽,2020年5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长期雇佣劳动合同。

2010到2023这13年间,朱某某始终表现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且与龚女士的母亲工作之余往来密切,因此深受信任,不仅报税、出纳、保管公司对公账户及付款密钥的权限全部由朱某某一人负责,而且在此期间公司仅有朱某某一名财务。

2023年6月起,朱某某出现反常情况,多次未经请假便不来上班,甚至失联。期间,朱某某与前夫一家发生矛盾纠纷,龚女士赶往派出所查看情况,偶然听说朱某某可能挪用公司的钱买了房子。但还未等龚女士进一步核实,2023年11月初,朱某某由于突发情况被送往医院治疗。临近公司发薪日,龚女士母女来到医院了解朱某某身体情况,得知其无法正常工作后,寻找一代理财务公司临时调来三名工作人员。

这三名工作人员在朱某某的电脑里找不到公司的财务记账资料,想查看纸质凭证,却在打开朱某某亲自封装的财务账册箱后发现,只有2014年之前的账册是完整的,此后近十年的记账凭证都是零散缺失的,根本无法理清账目,就像从没有做过账一样。

结合此前听到的朱某某侵占公司财产购房的传言,龚女士当即决定对母亲名下四家公司银行流水进行全面筛查,很快发现朱某某在201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无数次虚构“红利”“业务款分红”等名目,侵占公司资金1360万余元。龚女士母女震惊之余,决定报警。

面对讯问,朱某某承认自己多年以来沉迷炒股,但技术不精频频亏钱,这让她如同一个赌徒,四处搜刮想要投入更多。她还承认从公司侵占的这些钱款之前也曾用来买过一套房子,但后来也被她抵押,所获钱款仍然用于炒股。

在对朱某某提起公诉后,检察官也对龚女士母女进行了教育劝诫,指出她们的公司十余年来仅雇佣一名财务,并将大量公章、密钥等工具全交由其管理而疏于督查,要求该公司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监督及法律意识教育,避免经济损失,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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