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财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格隆汇6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对于使用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家庭,给予上浮贷款额度支持。

分享文章到: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