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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园食品安全 南京曝光4起典型案例

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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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紫牛新闻

洗菜时操作不规范,导致食堂菜品中混有异物;一幼儿园食堂采购的香蕉吡虫啉残留量超标……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今年以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布了4起涉及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人员正在检查

清洗不规范菜品混异物

2024年3月13日,栖霞区市场监管局接省局转发舆情,反映某大学学生在食堂菜品中发现异物。接报后,执法人员对涉事单位承包经营的学生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3月14日和4月1日对当事人进行两次调查询问。经调取相关监控记录,当事人对事件发生时初加工处、炒菜处、出餐处、打餐处等点位的监控进行确认,认定食品混入异物是由于洗菜工操作不规范、未按照“一择二洗三切”流程操作造成。

栖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方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人员正在检查

食堂采购香蕉农残超标

2024年4月3日,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南京某幼儿园食堂香蕉抽检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批次香蕉吡虫啉残留量超标,检验结果不合格。随后,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4月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据悉,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经查,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方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被罚

2024年4月17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中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堂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记录不全。执法人员依规现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2024年6月5日,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中学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校食堂留样量不足125g、留样品种不全,执法人员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学校立即整改,给予警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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