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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星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二千元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星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办理接驳手续擅自接驳公共排水设施,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2000圆整。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星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随意接驳公共排水设施却未办理接驳手续。经过进行详述。

广州市星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违规行为。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2000圆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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