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财经

深圳市昆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16元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昆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罚款216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昆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发布虚假广告,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昆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法规,构成了广告违法行为。根据该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处以广告费用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此次处罚中,由于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所以决定处以216元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昆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U3C774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HU3C77440300219275680
法定代表人徐瑛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龙处罚〔2024〕龙岗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广告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16元
罚款金额(万元)0.0216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0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分享文章到: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