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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就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征求意见

转自:劳动午报

本报讯 (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北京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6月18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包括“总则”“项目规划建设”“功能场景”“试点项目审批”“试点项目实施、运营与监管”“附则”等六章,围绕各项重点工作集中推出37项措施。

其中,总则共5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市区相关部门责任。指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工作应坚持紧扣需求、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多元参与的基本原则。

项目规划建设明确了项目谋划、建设标准、功能设置、建设模式、存量资源统筹和改造路径等。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可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类、普惠非基本公共服务类、便民商业类等多种服务,原则上应配置养老服务或婴幼儿托育服务功能。鼓励存量设施利用和改造,可采用综合体或“插花”式分散建设。

功能场景共9条,明确了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应统筹考虑社区服务供给和居民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

试点项目审批共5条,明确了项目征集申报、联合审查、资金支持和项目审批等工作规范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每年适时组织全市试点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履行相应投资管理程序。支持新建、改扩建、存量设施改造类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可对项目中基本公共服务类、普惠非基本公共服务类功能给予补助资金。

试点项目实施、运营与监管共9条,明确了试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竣工验收、项目运营、行业准入、项目监管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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