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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开展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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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南昌县举行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政策说明会,介绍《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情况。根据实施方案,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二手房、在南昌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只要按规定条件、在规定时间进行“卖旧买新”即可享受南昌县出台的“以旧换新”相关优惠活动。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激活全县存量房及新建商品住房市场,支持群众“以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南昌县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职能部门监督、市场主体让利”的原则,在政府政策补贴的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经纪机构联动让利,积极支持业主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以旧换新”,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实施方案,参与活动的购房人应为在江西省地域范围内出售二手房、并在南昌县地域范围内购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即旧房出售人与新房购买人应为本人或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购房人享受政策支持需同时符合:出售的二手房需在江西省范围内,出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属南昌县地域范围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楼盘,购买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网签及备案均需在上述时间段内)。

实施方案明确,购房人在南昌县地域范围内选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楼盘,并完成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后,凭二手房交易证明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享受“消费补贴”“购房补贴”“利率优惠”“佣金返还”等四大优惠政策。

消费补贴是在象湖滨江片区(沿江南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金沙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契税的,按所缴契税额的100%对购房人予以消费补贴,县内其他区域按所缴契税额的50%进行补贴;在南昌县地域范围内出售二手住房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按二手住房交易所缴契税额的50%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消费补贴,该补贴仅可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补贴范围限于在南昌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购房补贴为购房人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后,由该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不低于3万元的购房补贴。利率优惠即鼓励参与活动的银行提供“以旧换新”房贷利率优惠(含新旧住房贷款利率)。佣金返还则是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购房人通过参与活动的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南昌县地域范围内出售二手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对应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二手住房销售佣金的50%进行返还。

目前,南昌已征集首批房地产开发企业21家、银行机构10家、经纪机构5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活动。

南昌县是价格洼地,价值高地,有强大的产业支撑,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3000多家企业,规上企业300多家,同时拥有7大的科研平台,8万人左右的各类产业人才。象湖滨江片区更是一江两岸南拓的价值洼地,有沿江快速路、桃新大道、地铁四号线以及复兴大桥、洪州大桥、富山赣江特大桥等交通路网,布局落点了南大一附院象湖院区、中日友好医院象湖分院、昌南文化中心、昌南体育中心,同时,在象湖滨江规划建设莲塘一中、莲塘四中等5所高品质学校,配套设施正在加速完善,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南昌县为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频吹政策暖风,精准施策稳市场、靶向发力促销售,接续出台了系列稳市场、利民生的购房补贴政策,着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附: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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