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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菜两价?银川一餐厅被立案调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5月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了解到,宁夏银川市一家餐厅出现“一道菜品,两份标价”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此立案调查。

据介绍,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北京中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某餐饮店用餐后,结账金额高于菜单价格。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到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悬挂式菜单上显示“宫廷猪肚鸡”53元一例,而传统纸质菜单上显示该菜价格为58元一例,经执法人员了解,经营者是价格变动但未及时更新悬挂式菜单价格导致出现了“一菜两价”的情况。该餐厅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已提取证据材料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如今随着餐饮行业点餐模式的不断更新,手机扫码自助点餐、电子菜单、悬挂式菜单等多元化点餐方式逐步呈现,既满足了顾客的需求,又提高了点菜的效率。对经营者而言,及时同步更新、维护多元化菜单,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至关重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提供各类菜肴、烟酒、茶水、纸巾等商品应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可以采取标价签(牌、墙)、价目表、价目本(薄)、菜单、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标示商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标价应当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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