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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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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在其他收益列示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6.79%,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1.95%,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和集采政策等因素影响。

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89.98%,主要系本期加强对供应商账期管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货款。

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3.02%,主要系本期支付了2023年度计提的奖金。

4、库存股较期初增加6,977.87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75,800股。

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41.65%,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导致收到的货款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下降49.67%,主要由于采购款和税金支付的减少,以及公司加强各项成本费用的管控使各项支出减少。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41.7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理财产品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39.33%,主要由于为购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现金减少。

7、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33.18%,主要由于银行借款取得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52.38%,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支付了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及子公司少数股东代扣代缴分红个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5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股份,并将其持有的公司10.64%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偿委托给受让方;经公开征集及评审,珠海保联与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致同”)于2024年1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保联将持有的公司5%股份以2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西安致同,并将其持有的公司10.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偿、不可撤销地且唯一地委托给西安致同行使;同时,双方拟配合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与改选事宜,西安致同拟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珠海保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安致同的25,715,859股股份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4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由西安致同提名,西安致同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人选,已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西安致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致同的实际控制人彭年才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12月15日、12月30日及2024年1月12日、1月16日、1月20日、2月6日、3月2日、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100、2023-104、2024-009、2024-012、 2024-016、2024-019、2024-033)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包含3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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