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财经

南京:拟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澎湃新闻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就《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适用对象:

1.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2.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3.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

护人一并迁入。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网站)

分享文章到: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