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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动态】天津出台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等8部门出台《天津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工伤预防项目立项评估、检查监督及验收,细化评估准入条件及验收量化考核指标,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形成有效闭环。

据悉,《办法》所称工伤预防项目是指为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开展的,从工伤预防费中列支的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等项目。

《办法》明确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内容,确认市、区两级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主体责任,谋划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和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等工伤预防基础支撑,确定工伤预防费列支范围和使用标准。同时,《办法》确定项目申报主体,突出工伤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岗位人员,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扩大工伤预防受众范围。明确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过程中细节和重点,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评估监督机制,提升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效果。

《办法》还细化了监督内容。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分层次列举了培训项目各种违规情形以及对应的处罚规定,与项目支付费用直接挂钩。对工伤预防专家、工伤预防服务机构保密和回避原则作出规定,助推工伤预防项目品质提升。规范市、区两级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的评估审议流程,明确工伤预防项目评估立项的标准。细化了评估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对存在问题情况,规定了扣减工伤预防费情形,发挥工伤保险基金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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