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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检察护企”十六条,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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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紫牛新闻

4月25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扬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扬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十六条实施方案》,通报典型案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2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实地检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成效。

新闻发布会场

扬州“检察护企”十六条看过来

据介绍,《扬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十六条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这“十六条”分别为:

1.涉企“挂案”清理。每季度排查梳理全市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摸清刑事“挂案”底数,针对久侦不结、久拖不决涉企案件,逐案清理完结,并与侦查机关进行核准比对,切实减轻企业刑事“负担”。

2.财产刑执行监督。重点关注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严格区分犯罪违法所得与企业、家庭、个人合法财物,依法纠正非法处置被执行企业或者案外企业财产等违法情形。

3.惩治企业内部腐败。重点惩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监守自盗、侵占挪用、出卖关键技术、泄露商业秘密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对公司实控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违规交易“掏空”企业、违规担保损害公司利益的监督治理。

4.合规刑行互认。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制定涉企合规验收指标,探索涉企合规改革与行政合规有效衔接,推行合规整改结果行刑衔接互认,助力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迈进。

5.安全生产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对风险较大、事故发生率高的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医院、餐馆、商场、混合经营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治。

6.涉企虚假诉讼。充分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加强涉企虚假诉讼、虚假公证、仲裁案件监督,重点惩治金融领域逃废债、职业放贷人等民事违法行为审查,依法惩治虚假拍卖、虚假破产等司法乱象。

7.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加大对行政诉讼中涉及“多头执法”“小错重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统一执法尺度和处罚标准。

8.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结合市委2024“民生工程”、市委政法委“惠民办实事项目”,依法办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垄断行为;积极与市监、住建等管理部门协作,聚焦市场主体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寻找检察公益诉讼线索,为公平竞争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9.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一体化办理和集中管辖机制,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选取扬州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设立保护联系点,推进涉知识产权集中管辖和内部线索移送。

10.“空壳公司”灰色产业治理。梳理在手案件中“空壳公司”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转卖注册公司用于骗取社保优抚金、工程保证金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上游灰色产业链条打击力度。

11.违法“查扣冻”监督。依法审查对涉产权强制措施的申诉控告,灵活采取“活封”“活扣”强制措施,防止和纠正侦查机关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12.产业链+法律监督服务。紧盯全市重大产业签约项目的司法需求,锚定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汽车部件、生物医疗六大产业集群,依法制定扬州检察“高技术产业、高效益企业、高层次人才”特殊办案细则。

13.控申服务“优速通”。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要求。落实院领导首访包案制度,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措施监督、刑事控告申诉等重点案件,开辟扬州检察“优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对接、报备审查、重点交办。

14.法治体检+合规宣讲。对于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及时研判并向企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制作《生产经营常见法律风险清单》,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持续做好普法宣传。

15.“企业家”检察开放日。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5.28扬州企业家主题活动日,开展“企业家”检察开放日,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现场评议检察工作。

16.服务新质生产力。对涉及生产、经营、融资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从经济安全、市场秩序、公共利益等方面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防止机械司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区分创新经营与非法经营、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借贷纠纷与合同诈骗、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定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新兴产业,坚持审慎办案原则,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去年扬州检方发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3条措施

会议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护航企业发展工作情况。 2023年,扬州检察机关成立护航民企专班,组织实施服务保障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五大行动”,发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3条措施。严厉打击侵企扰企的“行霸、市霸”和破坏生产经营、盗抢生产建设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检察“硬举措”打造法治化营商“软环境”。成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中心,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提质增效。在全省率先出台《扬州市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衔接指导意见》,通过“侦诉审执”全流程参与,推动“一企合规”向“一起合规”转变。

活动现场,还通报了孟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S公司、金某某污染环境案等一批典型案例。在办理S公司、金某某污染环境案时,广陵区检察院了解到S公司在经营状况、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合规意愿,对S公司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督促其投入200余万元升级改造设备、购买服务等方式完成合规整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小微企业危废普遍存在“产量小、种类多、处置难”的难题,以类案调研、检察建议,推动集贮存、收集、转运、处置于一体的“绿岛”项目落地,吸引辖区内120余家小微企业入驻。该案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座谈交流环节,扬州市医疗器械协会副主任薛志诚说,检察机关通过问需于企、宣传普法为头桥医疗企业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服务。建议推动形成本地医疗器械行业的知识产权联盟,规范注册商标申请流程,共同推动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扬州馨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朱宝洁表示,当前民营企业在诉讼维权方面面临诉讼周期长、恶意诉讼、企业转型难等问题,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维权诉讼提供最大程度的帮扶。广陵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陈玲建言,希望继续与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讯员 扬检宣 广检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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