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财经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38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南宁日报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陈建财等2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南宁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议案》(第20号)和林海等12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创建南宁国际商事争议仲裁中心的议案》(第38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第20号、38号代表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分享文章到: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