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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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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在上表提案相对应的“同意” 或“反对” 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 或“弃权” 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均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张志荣先生,独立董事周德敏先生、邓宏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柯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二三年度总裁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等相关部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屈三才先生及张宇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德敏先生、邓宏光先生、许楠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4CDAA5B0049号审计报告。二〇二三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7,459,641.68元,同比增长1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765,761.76元,同比增长16.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218,411,128.75元,同比增长31.70%,基本每股收益1.14元/股,同比增长16.33%。总资产8,529,680,910.70元,同比增加1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804,029,406.63元,同比增长13.07%。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CDAA5B004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二○二三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765,761.76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80,994,499.35元。其中,母公司二○二三年实现净利润362,693,081.9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442,013.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26,354,329.15元,减去二○二三年度分配二○二二年度现金股利137,919,593.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16,685,804.3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二〇二三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16,685,804.31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3-202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919,463,9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9,396,302.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四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二○二三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二○二四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编制了《二○二四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预计二○二四年可实现营业收入比二〇二三年审计后数据增长10%-20%;可实现净利润比二〇二三年审计后数据增长10%-2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二○二四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二○二四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二○二四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二四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长柯尊洪先生,总裁柯潇先生,副总裁钟建荣女士、殷劲群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二四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交易,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作为定期存款的替代,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活动。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1-3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92,784,087.91元,同比增长23.50%;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3,521,473.06元,同比增长33.72%;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833,348,358.09元,比上年度末增长3.5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8,177,529,760.3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79%。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成都尊悦豪生酒店(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召开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作为定期存款的替代,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活动。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1年以下)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授权期限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与上年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参考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CDAA5B004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二○二三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765,761.76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80,994,499.35元。其中,母公司二○二三年实现净利润362,693,081.9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442,013.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26,354,329.15元,减去二○二三年度分配二○二二年度现金股利137,919,593.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16,685,804.3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二〇二三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16,685,804.31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3-202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919,463,9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9,396,302.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相适应,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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