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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张家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张家港市食安办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清明食品)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茶叶及其制品和节令蔬菜(马兰头、苜蓿芽<草头>、蚕豆、笋、菜薹等)等食品品种200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不合格。

主要发现不合格青团5批次,检出脱氢乙酸、山梨酸。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张家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不合格明细(2024年第3期)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

张家港市南丰镇恒旺超市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小镇永琪路14号西起1-4间

青团(豆沙味)    (米粉制品)

散装称重

/

2024-03-11(购进日期)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322g/kg║不得使用

粮食加工品

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2

/

张家港市南丰镇恒旺超市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小镇永琪路14号西起1-4间

青团(芝麻味)    (米粉制品)

散装称重

/

2024-03-11(购进日期)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59g/kg║不得使用

粮食加工品

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3

/

张家港市常阴沙家家利超市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管理区红旗中路136号

青团(豆沙)

/

2024-03-12(购进日期)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91g/kg║不得使用

粮食加工品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4

/

张家港市常阴沙家家利超市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管理区红旗中路136号

青团(芝麻)

/

2024-03-12(购进日期)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33g/kg║不得使用

粮食加工品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5

/

张家港市塘桥镇家得乐超市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中路138号

青团

/

2024-03-05(购进日期)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829g/kg║不得使用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279g/kg║不得使用

粮食加工品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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