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开始
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张一弛 实习生胡红雨)4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2023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
凡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经市民政局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2023年6月30日以前经市民政局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检(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参与年检的社会团体可以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zwfw.shenyang.gov.cn),通过点击“年检事项申报”进入“沈阳市社会组织审批管理服务平台”,选择“年检申报”页面,在线填写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需要注意的是,在网上填报阶段,社会组织应随时关注材料核查情况,若核查被退回,应根据退回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上报。社会组织年检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