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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常州祥光和昆山超辉并非持股5%以上股东,披露减持公告合理吗?这...

问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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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常州祥光和昆山超辉并非持股5%以上股东,披露减持公告合理吗?这俩股东自愿承诺里第二条,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价目前低于发行价,请问破发状态可以违背承诺进行减持吗?

董秘回答(祥明智能SZ301226):

您好,常州祥光和昆山超辉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前仍然需要做预披露公告,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常州祥光和昆山超辉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祥光投资和昆山超辉后续减持公司股份及承诺履行的相关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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