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标准
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张晓宁 通讯员孙荣华)12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线由现行的3000元调整为3500元,单身由3900元调整为4200元。
调整后,沈阳市居民凡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含),单身不高于4200元(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未拥有机动车辆,未有工商登记信息的,就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了。目前,沈阳市公租房业务已实现全市社区通办。申请家庭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内任一社区申请公租房保障。同时,如果想把公租房资格申请和补贴发放一并办理,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App及“辽事通”App“公租房一件事”业务全程手机端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