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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13-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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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嘉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对A204-0055宗地进行规划调整。规划调整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已批),13-08地块用地面积为799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南北向建议性支路由15米宽调整为12米宽,线位由地块内东侧调整至西侧;

(二)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将13-08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79917平方米,容积率由“—”调整为“3.1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调整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 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蚝业路18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1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78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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