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小区租户停车要比业主贵?每月最高多200元
近日,有网友发帖表示,上海某小区租户租车位的话,车位租金比业主每月要贵100元。如果有第二辆车,每月租金就要贵200元。他将该小区月租车收费标准发到某社交平台后,引发网友热议。5日,小区物业表示,的确在执行这样的收费标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小区停车位具有配套设施的属性,应优先供给小区业主使用,但如果租户和业主在收费标准方面差距太大,超出了合理范围,租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该小区为上海爱XX园小区,这份小区月租车收费标准详细介绍了具体的收费情况,“经业主大会征询后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爱XX园小区的月租车收费进行调整。收费标准如下:业主:第一辆车150元/月,第二辆车200元/月,第三辆车300元/月,第四辆车600元/月。租户:第一辆车200元/月,第二辆车400元/月,第三辆(含)车以上不予办理。业主优惠:三证(房产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合一的车主缴费6个月以上,第一辆车100元/月,第二辆车150元/月。”落款为上海宏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网友晒出的停车收费标准。网络图
在这条帖子下面,网友们也进行了热烈讨论。有网友认为:“我们这也是两个价,无语”“不公平,请问能投诉到哪个部门?”更多网友则认为这样的收费标准没毛病,“本来就应该先保证业主利益”“经过业主大会通过的,就没问题”“很多小区租户的车都不让进,这里已经不错了”……记者在地产网站上查询发现,该小区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开盘时间为2005年,目前网上的挂牌价约为4万元/平米。
5日上午,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上海宏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对,我们这里就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总公司这里也是不一样的。”他还补充表示:“而且自行车(月租费)还要300块呢,200块(车位租金)算便宜的了。”至于为何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他表示不太清楚。
记者搜索发现,小区业主和租户在停车费上存在“双重标准”的情况不少,今年8月,福建电视台“帮帮团”栏目报道了福州某小区业主车位月租金70元、租户则是150元一事。而据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介绍,小区停车管理费属于市场定价,只要做好公示就可以。只要经过业主大会通过表决或者进行公示,业主无异议后就可以实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丁兆增副教授则表示:“只要程序合法,大多数人都表示同意,在小区内对业主和承租人的待遇就可以有不同,作为租客,并没有享有业主相关的权利和待遇。”

福州某小区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网络图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小区停车位具有配套设施的属性,应优先供给小区业主使用。但小区物业停车费的收取不仅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还要报经当地的物价部门进行备案与审核。
小区停车位收费问题涉及到业主和租户的权益、物业管理规定以及市场调节等因素,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收费应当公开、公平、合理,不能设立不同标准。如果该收费标准已经得到了物价部门的批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那么从法律角度可能被认为是合理的;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比如征求业主和租户的意见,必要时还需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进行表决;再次,任何收费标准都应遵循公平原则,不能因为身份(业主或租户)的不同而有所歧视。如果区别对待业主和租户,那么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确保这种差别对待的合理性;最后,物业公司需要平衡业主和租户的利益,不能仅仅考虑一方利益而忽视另一方。
至于租户是否能享受到和业主一样的待遇,这取决于物业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双方的协商结果。从法律角度,如果小区的规章制度或者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户与业主的待遇差异,那么租户理论上应该享受相同的待遇。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建议业主或者租户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如与业主委员会、物价部门等进行沟通协商、投诉,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上游新闻记者 金鑫 编辑 蔡海燕 责编 谢聘 审核 廖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