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风投创投打造科技金融“新引擎”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
深圳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紧紧将二者融合,并且发挥风投创投机构的作用,打造科技金融“新引擎”。
在2020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的“科技金融”一章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等方式,建立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基金体系。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发起设立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科技创新类产业项目;可以通过持有科技成果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或者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22年4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畅通创新产业投资渠道。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建立联通风投创投企业与科技创新种子项目、金融机构及创业板等市场板块的信息对接机制,建立科技创新种子项目孵化与筛选服务、债权融资服务、股权融资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依托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形成综合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近年来,南山区、福田区、光明区等区根据辖区内产业结构,陆续发布多项政策,支持金融行业服务科技企业,助力科技企业发展。
南山区
在2021年南山区发布的《关于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中,鼓励龙头企业、知名金融机构、头部创投机构等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挥产业资源和金融服务优势,集聚优质创业项目。设立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落户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且符合产业导向的科研团队、初创企业给予股权融资支持。
2022年11月,南山区发布《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实施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计划,其中包含科技金融投资机构支持与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
科技金融投资机构支持:对投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辖区内投资机构,按照上年度实际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1、对成立5年以内,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按照其上年度获得实际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2、对成立5年以内,近3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辖区内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福田区
2022年6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福田区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建设香蜜湖国际风投创投街区的若干措施》,提出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性母基金群。深圳市区组建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母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和长期价值投资,探索建立政策性母基金对子基金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让利机制。
2022年10月,福田区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促进科创金融深度融合发展若干意见》,提出打造科创金融“三大高能地”,构建科创金融“四大体系”。
在打造科技创新资本新高地过程中,加快创投风投机构和人才汇聚,鼓励金融机构深化深港澳创新孵化、科创金融、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科技服务等领域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等方式,搭建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在内的完整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科创基金体系,培育打造一批特色硬核科技创新产业。
在打造科创金融政策保障体系过程中,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制机制。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及带动风投创投机构投资福田辖区内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企业。探索引导基金直投与产业资金扶持的联动机制,构建多层次的投后服务体系,强化引导基金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引导基金运作机制。
光明区
2023年9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光明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鼓励发挥风投创投机构的作用,支持风投创投机构落户光明区、设立S基金、为科技企业提供投资服务、服务实体经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奖励。
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支持在光明区发起设立专门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按照S基金实缴注册资本或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扣除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光明 区政府引导基金及光明区国有企业出资金额)的1%、最高1500万元给予S基金管理企业落户奖励。
鼓励引导基金投资让利。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根据与光明区合作情况,对符合光明区战略发展方向的风投创投机构,光明区政府引导基金依条件考虑给予优先合作支持;优化引导基金激励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光明区政府引导基金可适度向社会资本、管理团队让利。
支持投资退出。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 2500万元以上的风投创投机构,按照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3%、最高2000万元给予管理企业奖励。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重点产业股权投资。发展壮大光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鼓励风投创投机构投向光明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对成立5年以内,获得区主管部门备案的风投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企业,按照不超过投资机构实际 投资额的10%,分两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文字来源:深圳市政府官网,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深圳光明区、南山区、福田区政府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