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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圣茂顺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超出保质期的食品被罚款2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圣茂顺鑫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超出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26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圣茂顺鑫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2X6Y4B
工商注册号110116020483574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孙**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2023年1月7日从北京福瑞馨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陈金来豆腐(豆腐串)”3箱(30袋),进货款为285元,进货价3.2元。陈金来豆腐生产日期是2022年11月23日,保质期6个月。当事人销售出7袋超出保质期“陈金来豆腐”,每袋售价5元。现场未发现同批次食品。故货值金额35元,违法所得35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5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3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18
处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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