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拉萨贡嘎机场……
转自:拉萨发布

一、项目集中施工期间,机动车辆禁止在友谊路、港都路、航林路两侧停放。项目施工结束后,小型机动车辆按规范在停车泊位停放,其它机动车辆到指定停车位置停放。
二、项目集中施工期间,为满足广大驾驶员停车需求,机场中石化加油站东侧空地、原空港新区管委会院内、甲竹林镇人民政府对面停车场临时免费向小型私家车开放,其它车辆在指定位置停放。
三、本通告自施行之日起,贡嘎县公安局联合县综合执法局、甲竹林镇人民政府,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罚,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