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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推政策指导包,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为电动自行车安全“保驾护航”

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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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紫牛新闻

电动自行车因简易灵活、成本低廉、停放方便等特点,成了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日益庞大,超标电动车、改装电动车等情况也长期存在,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为此,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港区分局聚焦源头,履职尽责,多措并举,为守护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保驾护航”。

行政合规指导约谈,首推政策指导包

港区分局创新监管新模式,今年3月,召集辖区内46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修理主体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行政合规指导和警示约谈,首创推出电动自行车政策指导包,力求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会上,港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宣讲了电动自行车政策指导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和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进行了现场解读。通报了近期电动自行车监管形势,组织观看了《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视频。同时还宣讲了《关于开展太仓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法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经营单位要依法诚信经营,对照法规要求及时自查整改,务必做到:一是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规定等质量不合格产品,二是不销售单位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三是积极承担售后“三包”责任,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进货、销售索证索票查验台账,积极履行告知义务。

现场还组织全体经营主体现场签订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含网络销售)和维修单位质量安全告知书》,指导与会人员对江苏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质量安全标准培训,提升从业水平

为规范提升电动车销售、维修人员的行业水平,提高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能力,港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重要意义。对行业相关的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三项标准的基本要求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有了进一步了解,也对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和理解,对促进行业安全、高效发展,守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培训现场,辖区内46家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主体约100余人参与了培训,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

凝聚监管合力,严查违法行为

围绕“数字市监”启航平台内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融合监管任务,港区分局迅速出击,严查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查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并经过整车CCC认证;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的头盔以及质量不合格、“三无”电动自行车头盔等违法行为;严禁进行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严禁出现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动自行车配件,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并执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配件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单独存放和保管工作,消除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同时,执法人员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号、76号令相关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好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港区分局对3起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年,港区分局已对辖区内电动车销售、维修主体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检查,张贴宣传单页50余份,发放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100余份。

据了解,港区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力争将矛盾先行化解、将问题扼杀在摇篮阶段,创新监管模式,对电动自行车开展“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净化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通讯员 寿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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