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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购房购车位补贴政策有效期到12月31日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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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提示,南宁市购房购车位补贴政策有效期到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抓紧时间申请了。据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据介绍,南宁中心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具体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含当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该如何办理?个人先缴纳契税(契税线上缴纳方式:广西税务App),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依审核通过时间,按批次有序发放补贴资金。集中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哪些人群可以办理此项业务呢?据了解,2023年8月30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特别提醒,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温馨提醒

还有这些材料务必要看仔细:

(一)申请人:补贴申请人为实际购买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买人为准)。

(二)申请途径: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智慧住建。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Ⅰ类)或存折

3.契税完税凭证

咨询电话:0771-5645732

编辑 | 孙玥

审核 | 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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