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告破大案:迄今案值最大!整整1400余只……上海市消保委提醒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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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
上海警方通报侦破一起
跨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
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
团伙获利逾百万元。

今年2月,上海警方根据市绿化市容局移送线索,对一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开展深挖细查。锁定了一个跨境收购、运输、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自2022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东南亚某国以每只3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在国内禁止买卖的四爪陆龟、蓝岩鬣蜥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以及球蟒、黄腿陆龟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交由杨某等人走私入境。


嗣后,郭某指使位于河南的团伙成员刘某通过线上渠道,招募河南、山东、四川、广东等地的经销商,在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渠道发布广告最终将陆龟、蜥蜴、蟒蛇等野生动物,以每只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至全国20余个省市。


今年8月,上海警方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同步收网行动,抓获杨某、刘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各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0余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300余只。

9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并将其押解回沪。

目前,该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执行逮捕,其余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准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管理的野生动物,均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警方提示
猎杀、运输、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不论在国外是否合法,
在国内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很多消费者都有养宠物的爱好,但并非所有动物均可买卖或饲养。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宠物前要查询一下动物是否为国家级保护动物(包括一级、二级)或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上述保护动物名录均会定期更新,可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获知。如果属于上述范围切勿购买。
另外,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若发现此类
违法犯罪线索,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