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厦门重要通知:禁止!禁止!禁止!

海峡导报
关注通过了!
厦门重要规定来了!
市政府发布最新通知!
禁止!禁止!禁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
事关高崎机场!
本月起执行!
据厦门市政府网站
官方最新发布——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已经第5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事关安全!事关机场!
非常重要!
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一起来看具体规定和内容!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净空
和电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
为加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及其监督管理。本市依法划定机场净空保护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
官方划定!
厦门机场净空保护区!
/机场净空保护区/
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
厦门本市全域为机场净空保护区
范围如下——

/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
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由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区和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两部分组成。其中:
(一)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区范围包括:
1.以机场跑道中点分别沿着跑道中心线向东北延伸2500米,向西南方向延伸2400米,形成宽1000米、长4900米的矩形空间区域;
2.以杏林导航台中心为基点、半径500米的空间区域;
3.机场规划用地范围。
(二)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包括:
以机场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3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空间区域。具体边界如下:东至翔安赵厝、后莲、浦尾、后村;南至厦门岛内南侧边界;西至京口岩山、厦门出口加工区、蔡尖尾山、新阳医院;北至官林头立交、河南山、后溪镇、岩内水库、后垵立交。

厦门机场净空保护!
这些行为统统
禁止!禁止!禁止!
所有人注意!最新明确!
根据厦门通知——
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
从事下列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另外,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净空审核:
(一)距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两端外各4公里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拟建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标高高于跑道两端中点标高中最低标高的;
(二)距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两端外各4公里区域范围外的建设项目,拟建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标高高于机场净空参考高度的;
(三)可能产生光污染、对空光源、对空流场及大量烟雾等情形。
除按规定需进行机场净空审核的建设项目外,建设单位在建设可能突破机场净空参考高度、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电力铁塔、通讯铁塔、风力发电、广告牌、路灯和绿化景观等项目的前期阶段时,应按规定事先征求民航厦门监管局和机场管理单位的意见。
通知还明确指出——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
开展施工的临时机械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临时施工机械不得高出过渡面、起飞爬升面和进近面;
(二)在内水平面或者锥形面区域内,因建设需要拟设置临时超高施工机械时,建设单位应报机场管理单位评估临时超高施工机械对飞行安全和机场运行安全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应采取设置障碍灯等有关安全管控措施后方可设置临时超高施工机械;
(四)机场管理单位在安全措施生效前应通报民航厦门空管站,并向其提供航空情报原始资料;
(五)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施工机械并报机场管理单位,由机场管理单位及时通报民航厦门空管站。
特别提醒!
除以上,厦门通知还明确
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
违法施放无人驾驶航空器
自由气球、探空气球、风筝等升空物
对于悬挂系留气球可能影响航空安全的,由机场管理单位现场制止该不安全行为,制止无效时,由气象主管部门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拆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机场管理等相关单位应加强机场及周边区域空飘物的防治工作,防范易被风吹起的边长或直径0.3米以上的各类材质的块、条、幅、网、袋、膜等空飘物影响飞行安全事件发生。
电磁环境保护
这些情况需审核!
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内拟建建(构)筑物可能影响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情形,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净空审核:
(一)高大植物、堤坝、建筑物、金属栅栏、铁塔、塔吊等;
(二)铁路、公路;
(三)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金属堆积物;
(四)电力设施:电力排灌站、变电站、光伏发电站、风力发电机、热电厂等;
(五)无线电设施:无线电发射台(站)、无线电压制(阻断)设备;
(六)建设项目中含大型工科医设备:高频热合机、高频炉、工业电焊、超高频理疗机、农用电力设备、有无线电辐射的工业设施等;
(七)含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项目;
(八)其他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可能影响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机场电磁环境的情形。
另外
通知还明确——
对需要净空审核的建设项目,且可能影响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应向民航厦门监管局提供机场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不得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构)筑物或设施。
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内设置工业、科技、医疗设施,修建电气化铁路、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不得干扰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
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内进行大型电力机械施工或高功率电焊作业,可能对无线通信造成干扰的,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民航厦门空管站。
据悉
本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原来发布的实施细则
同时废止
对于本月起实施的新规定!
厦门明确指出——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纳入其公共安全宣传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的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履行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的义务,对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