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丢了户口本可在宿迁补办,江苏唯一全域试点高频户籍事项“跨派出所通办”

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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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0月17日讯(记者 高峰)以往户口簿丢了,还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来往奔波很辛苦!在宿迁,现在变得异常便捷了,在任何一个派出所都可以办理。
记者从10月16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江苏省公安厅决定在宿迁市全域试点开展高频户籍事项“跨派出所通办”业务,是全省唯一一家全域试点的城市。试点期间,宿迁市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办理南京、泰州、宿迁三个设区市户籍居民申请的两大类24项户籍业务。从10月27日起,江苏省13个设区市户籍业务均可在宿迁市办理。

江苏唯一!宿迁全域试点高频户籍事项“跨派出所通办”,从10月27日起可办理江苏全省户籍业务
高频户籍事项“跨派出所通办”,就是指户籍在宿迁市的居民可以到全市任一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纳入通办的高频户籍事项,不受户籍地限制。比如,一名在宿迁经商的南京人丢了户口本,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补办,当事人可以至宿迁全市任一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纳入第一批通办的高频户籍事项分为即审即办、流转办理两大类。其中即审即办类10项,分别为:1. 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2. 户口准迁证、迁移证换发、补发;3. 宗教信仰变更;4. 身高变更;5. 血型变更;6. 文化程度变更;7. 婚姻状况变更;8. 兵役状况变更;9. 服务处所变更;10. 职业变更。
流转办理类14项,分别为:1. 在国内出生六周岁以下持出生医学证明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2. 凭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证明的户口注销;3. 符合规定的军人户口注销;4. 公民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户口注销;5.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户口注销;6. 市内城镇地区夫妻投靠迁移户口;7. 市内城镇地区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8. 市内城镇地区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9. 未满6周岁公民的姓名变更;10. 出生地更正;11. 籍贯更正;12.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13. 注销户口证明出具;14. 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出具。
即审即办类10项业务,由受理地公安窗口直接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流转办理类14项业务,受理地公安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后,通过系统流转至申请人户籍地或拟迁入地派出所,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将办理结果通过系统推送至受理地。受理地接收后,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签名确认常住人口登记表,发放居民户口簿。
按照江苏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9月27日至10月26日,宿迁市全域以及南京市江宁区、泰州泰兴市开展跨派出所通办试点。试点期间,宿迁市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办理上述3个设区市户籍居民申请的两大类24项户籍业务。
宿迁公安局提醒,试点期间,不在第一批通办业务范围的其它户籍业务,仍需群众按照之前程序要求至所属公安窗口申请办理。实际工作中,一线户籍窗口工作人员对发现超出地域或业务范围,以及缺少必要材料等不符合“跨派出所通办”情形的,会积极解释告知并引导至户籍地等派出所申请办理。
校对 徐珩

